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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雅频: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宪法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30日下午,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在全区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工作部署会议上发表讲话,要求全区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做宪法自信的引领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维护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朱雅频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区检察机关务必按照党中央、区党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宪法。

  朱雅频要求,要全面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不断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检察机关作为宪法确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宪法修正的重大意义,把加强宪法学习教育作为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努力推动全区检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新局面。

  朱雅频强调,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全区检察机关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增强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意识,做到观察分析形势把握好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落实好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防范好政治风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治藏方略和区党委、高检院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必须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和社会属性,不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朱雅频要求,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全区检察机关必须增强制度自信和政治定力,紧紧围绕宪法的定位、聚焦宪法确定的依法治国总目标,着力强化检察法律监督,推进检察监督业务全要素均衡发展,切实肩负起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的光荣使命,努力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一要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机制;创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细化和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强化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工作。二要着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把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刚性监督手段与善于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等柔性监督方式结合起来,把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检察监督的法治化、权威性和实效性,为检察监督发力铸剑。探索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开展对行政非诉执行的专项监督,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动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突破全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停留在前置程序的局面,使之成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美丽西藏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强化检察法律监督、推进“大生态检察”工作的重要发力点和支撑点,确保良好生态环境成为西藏发展的“王牌”。三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社会化工作体系。

  朱雅频强调,要带头弘扬宪法精神,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机关作为保障和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更要增强宪法意识,坚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全面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公平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办案中做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幸福安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认真落实宪法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监督的规定,建立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自身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切实解决自身司法和监督不严格、不规范、不公平等突出问题,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要紧紧围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要求,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不断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朱雅频要求,要对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纪法衔接贯通工作。全区检察机关在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过程中,要面对新形势、适应新变化,按照“探索建立提前介入或提前了解案情工作机制,确保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有机衔接;对监察委调查终结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建立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在办案中发现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移送纪委、监察委处理”的要求,参照中纪委、国家监察委、高检院《关于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的通知》要求,完善程序设计与制度安排,对案件办理中尚未明确的事项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积极沟通协调建章立制。

  朱雅频强调,要落实检察普法责任,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着眼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增强“人民权益要靠宪法保障,宪法权威要靠人民维护”的理念,通过严格法律实施的司法和监督实践,加强对全社会的宪法宣传和教育,压实检察普法责任,引导社会成员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使人民群众都能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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