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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1月26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培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全区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党委和高检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过去的五年,是全区检察机关政治站位不断提高,理论武装不断强化,大局观念不断增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的五年;是司法理念深刻转变,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的五年;是大维稳检察、大民生检察、大生态检察、大高原检察、大受援检察长效机制建设更加完善,检察职能有效发挥,“五大检察”特色工作走在全国和西部前列的五年;是主责主业建设富有成效,队伍素质得到提升,检务保障明显改善的五年。

  一、坚持从实从细抓好平安西藏建设,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区检察机关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按照区党委和吴英杰书记对维稳工作的具体要求,不断增强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的责任感、使命感,健全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完善检察环节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举措,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主动权,坚持后患先防,综合施策,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坚持露头就打,依法捕诉,稳准狠地打击了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积极参与反自焚、反渗透、反破坏等专项行动,与公安、安全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有效处置那曲比如等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了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全员全岗全方位防范工作格局。全体检察人员为此付出了艰辛,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五年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6966人、起诉8364人。依法打击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捕此类犯罪3293件4348人,起诉3683件4958人。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共批捕此类犯罪994件1374人,起诉1295件1713人,切实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将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健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定分止争。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深入开展涉检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和阅批来信、下访巡访、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等制度,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平安西藏建设的各项工作。五年来,三级检察院化解涉稳矛盾纠纷5500件,各级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1776人。检察机关在全区社会治安综合考核评比中245次获得优秀殊荣。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区检院制定实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促进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确保平安西藏建设落到实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依法办理社会影响大、敏感性强的案件开展分业、分类、分众释法说理,结合依法办理典型个案确立是非对错标准、划清行为底线进行普法教育,结合新颁布的法律开展法治宣传,充分运用执法司法中生动鲜活的故事,推出了一些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法治文化作品,让群众理解认同检察工作。强化未成年人、老年人司法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少捕慎诉。五年来注重农民工权益保护,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8人。

  二、坚持主动融入西藏工作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区检院制定出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52条意见,服务非公经济发展16条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0条意见等,确保检察工作与大局需求同向同行、合力合拍。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手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共批捕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5件279人,起诉183件293人。批捕走私、合同诈骗等犯罪72件93人,起诉70件93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犯罪,批捕38件50人,起诉26件46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犯罪专项整治,共批捕该领域犯罪32件37人,起诉18件26人。制定出台《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关于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中服务保障企业改革创新的意见》,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和坚持“五个不轻易”的做法,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让他们感到安全、安定、安心。建立 “除虫护花” “依法容错”工作机制,受到社会好评。

  主动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各级检察院先后开展涉农项目职务犯罪专项预防、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犯罪专项工作,对政府扶持的涉农项目专项资金逐户逐笔登记查清,查处发生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审批、建档实施等环节职务犯罪78人,追回不当发放的扶贫资金9527万元,有力保障扶贫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驻村帮扶、结对认亲等工作机制,先后选派1677人进驻315个村(居),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促进了农牧业发展,增加了群众收入,全区有26个院213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先进驻村单位和个人。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食药品打假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服务健康西藏建设16条意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2件22人。加大民生领域的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渎职侵权检察的工作力度,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主动融入美丽西藏建设。全区检察机关紧扣西藏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方面的重要地位,接力部署打击破坏湖泊、江河、草原、森林、矿山资源犯罪、保护西藏生态专项行动和“最后一方净土” “生态检察”专项工作,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8件161人,起诉122件231人。积极开展以保护生态为重点的公益诉讼试点。坚持重点打击、修复补偿、综合治理并重,牵头会同水利、环保、林业等单位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三、坚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竭心尽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高检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55件392人,挽回经济损失2.72亿元,是十八大前五年查办案件数的2.01倍、人数的1.99倍、挽回经济损失的8.71倍,彰显了中央和区党委反腐败的决心。

  坚持“老虎” “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大案278件291人,分别占立案总数的78.31%和74.24%。办理了黄羽天、洛松次仁等55名地县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扶贫搬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立案侦查307件337人。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查处贿赂案件162件,其中行贿案件74件,推动构建“亲” “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等8大领域提供查询24178次,推动有关监管部门作出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处置58次,让行贿者无所遁形、得不偿失。

  坚持渎职侵权一起办。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非法干预查办案件情况沟通和处理机制,结合办案就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渎职犯罪开展专题调研,促进相关领域有序治理。重点查处发生在城镇建设、扶贫脱贫、生态保护、征地建房等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共查处渎职侵权案件44件55人。

  坚持打击预防一起抓。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80个投资总额达1600多亿元的重大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115次,制发检察建议352件,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广泛开展社会化预防,在交通水电、矿产开发、城镇建设等重大工程领域开展创优预防。每年制发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全方位反映犯罪情况,分析变化形势,剖析腐败成因,提出防治建议120件,提交年度预防报告165件。

  根据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移交给监察委员会,这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大举措。全区检察机关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平稳实现590个编制239名人员转隶和32件案件线索移交,保证了这项工作顺利对接。主动研究建立与监察委员会协调衔接机制,形成“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合力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气概,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好捕诉等职能作用,英杰书记专门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四、坚持聚焦聚力主责主业,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0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7件。不批准逮捕1077件,不起诉67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侦查机关漏捕86人,漏诉110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9件次。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1件,法院审结16件,决定改判或发回重审9件,对法律适用、证据标准、规范诉讼行为等方面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7件、纠正违法通知书376件,提出监督建议125件。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深入开展对刑罚执行变更的同步监督,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72人,依法监督收监执行98人。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共监督纠正45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共监督执行1300人。开展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活动,共清理纠正163人。开展特赦专项监督,监督特赦案件38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执行机关变更强制措施27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220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5件,认真做好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和服判息诉工作。对民事执行中不当保全、执行结案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8件。

  五、坚持不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按照区党委、高检院的部署,全区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让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

  建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健全分类招录、分类培训、单独职务系列管理、职业保障等配套制度。建立全区统一的检察官遴选平台,严格遴选入额检察官780名,检察官比例为30.2%。

  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权限配置、履职监督、岗位职责、司法责任追究等9项配套制度规定。建立动态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建立检察官绩效考核体系,坚持入额检察官必须办案。

  统筹推进其它各项改革。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强化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审前把关作用。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调研工作,摸排案件线索183条,在该项制度正式建立后办理相关案件49件。全面完成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配合司法厅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105名。制定出台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28条,更加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探索建设智慧检务,加强资源整合,构建执法司法信息化管理监督体系,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懈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向纵深发展

  认真落实“五个过硬”总要求,弘扬“老西藏精神”和“两路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建设适应治边稳藏、依法治藏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建立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检察人员政治轮训制度,党的十八大、十九大闭幕后,按照区党委、高检院的安排部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75次,组织全区检察人员轮训4266人次。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实行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开展实案、实务、实战培训,开展批捕评议、听庭评议、案件评议等练兵活动,锤炼执法办案本领,共举办各项业务培训62期,培训5006人次。针对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突出“双语”专业化培训,大力培养“双语”检察人才,开设“双语”教育双学历和研究生班,共培养“双语”人才1151人。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从严治检、从严治长”教育,聚焦坚定“四个意识”、纯洁社会交往、改进工作作风、公正规范司法等重点内容,以从严治长推动从严治检。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先后对7个市地院进行巡视,对74个基层院检察长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高检院对区检院的巡视整改反馈意见。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案件22件32人。

  加强青年干部的培养。针对40岁以下检察干警占比79.9%实际,在全区三级院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凝聚团结全区青年检察干警守边建功。选派青年检察干警到高检院和对口援藏省市检察机关参与重大案件办理、重大课题调研,在急难险重任务考验下淬炼成才。建立全区检察人才库,形成了51名全国和西藏检察业务专家、450名业务能手、379名通过全国司考的人才方阵,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向基层院倾斜人力、物力、财力,全区74个基层检察院完成了“两房”建设,完成建设面积27.58万平方米、总投资4.43亿元,基础设施建设大踏步向前迈进。深入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攻难点、补短板、创品牌、出成果,形成了西藏特色。18个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涌现出了以全国十大“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次仁美朵、金淑萍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七、坚持不断创新援藏工作机制,努力促进西藏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

  认真落实高检院援藏工作部署,坚持借外力与用内力、增活力与聚合力并重,“六位一体”检察受援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在检察业务方面。形成了院与院之间整体对接、部门与部门之间条线对接、人与人之间重点对接的全方位、立体化、无缝隙交流机制,1492名检察业务专家和骨干进藏指导工作。

  在干部人才方面。实施“双百计划”,将“单向选派”与“互动交流”结合起来。27个省市组织1079人进藏进行为期6个月至1年的对口支援,全区检察机关选派360人到内地挂职交流学习。

  在教育培训方面。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积极探索开展“点菜式”培训,形成了我区检察教育培训资源与国家检察官学院、内地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资源和高校的优化组合,推进专门人才培养的学历化、实践化和常态化。共为四省藏区举办培训班10个,培训人员1200名,翻译10门近30万字的智能检务培训精品课程。

  在检察文化方面。弘扬法治文化和“老西藏精神” “两路精神”,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文化与西藏地方特色文化、传统文化与法律文化融合的良好氛围。我们注重利用藏区地域、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发展检察文化,重新修订了《汉藏法律大辞典》。

  在信息科技方面。全面实施以电子检务工程为龙头的科技援藏战略,推动案管、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融合。积极推进检察援藏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全面推进网上办公办案。通过援藏完成了检察专线网升速扩容、分级保护和测评工作。高检院及5省市派出35名技术人员进藏指导工作。

  在资金项目方面。形成了整合资金办大事、突出重点办实事、坚持造血办好事的工作思路,落实援藏资金1.72亿元,建成了以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初心教育厅等为代表的一批重点援藏项目。

  八、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全区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并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及时向区人大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司法体制改革、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反贪污贿赂等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建议160件,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主动走访人大代表,邀请视察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年度报告通报制度,主动专题通报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与区政协联合开展社会治理和加强社区检察工作等专题调研。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对17件拟撤案、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法律文书111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72件、程序性信息4764条。推进“两微一端”建设,建立与媒体沟通联系机制,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务实推进与尼泊尔检察机关的互访交流合作,依法办理偷越国边境案件,维护了两国人民的合法权益。我们主动服务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发展,制定依法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我们建立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在自治区发改委和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检察系统财政拨款由2012年的1.21亿元增至2017年的1.58亿元。我们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制定实施基层院建设规划,基层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总书记的亲切关怀、殷切期望,鼓舞滋润着广大检察人员的心田,鼓舞鞭策着检察人员以昂扬斗志为法治中国、法治西藏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的成绩和进步,最根本的是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区党委、高检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也是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区检察机关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历程,全区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加强,在创新中前进,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就是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平安线、公平线、幸福线;就是必须坚持围绕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西藏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实现自身更好发展;就是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始终保持检察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就是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自觉加强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公正司法看得见、触得到;就是必须坚持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根本,高标准、严要求,抓班子、带队伍,造就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检察队伍。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中央和区党委及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特别是各级院党组班子的战略思维、系统思维有待加强,检察工作与全区工作大局融合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单纯业务观点仍未杜绝;破解法律监督难题的勇气不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不优化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一些市县检察院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未检等监督短板亟待补齐,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尚在起步阶段;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滞后,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仍未形成;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实践深度融合不够,信息化理念、大数据思维有待进一步增强,数据聚起来、活起来、用起来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对大维稳检察、大生态检察、大民生检察、大受援检察制度建设研究比较薄弱;推动法律监督从强化向优化转变中,对监督的理念、体系、机制、效力调研思考不深。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迎难而上。

  今后五年和2018年检察工作建议

  面向未来,面向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使命与担当并重。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明确了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区党委系列会议对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也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西藏检察机关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深化依法治国、依法治藏实践,需要西藏检察机关发挥特殊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检察机关面临新的考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任务和促进司法绩效提升工作叠加;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全区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检察机关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在政治站位和理论武装上要有新提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学出坚定信仰、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要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定海神针,是民族复兴强盛的行动指南,是人民幸福安乐的政治保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不断提高拥戴信赖忠诚捍卫大国领袖、大党核心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以稳定压倒一切为首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要展现新作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积极应对“后达赖”向“达赖后”的重大风险,主动出击、坚决挫败达赖集团各种分裂破坏阴谋,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在依法打击、深度防范、精准治理上狠下功夫,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以服务发展为要务,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中要推出新举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进一步细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刑事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民生民利民益。

  四是以建设美丽西藏为主旨,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中要作出新成效。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依法保护绿水青山。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

  五是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业,在依法治藏中要展示新形象。认真学习宣传修改后的宪法,自觉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下大力气加强法律监督,不断优化监督体系,健全监督机制,从严从深从实做好刑事诉讼监督,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深化“五大检察”特色工作。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守护者。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精细化工作,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让法治成为社会推崇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六是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在推动西藏检察工作改革中要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推动人财物统管,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努力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六位一体”受援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智能化建设,为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打造新动能开辟新境界。

  七是以“五个过硬”为指引,在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中要锻造新品格。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永葆政治本色。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提高履职能力。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西藏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几十年来人民检察制度历经风雨、艰难探索,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展示出强大生命力。检察制度的发展完善绝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需要一代又一代检察人接续奋斗,需要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所有伟大的成就都是接续奋斗的结果,所有伟大的事业都要在继往开来中推进。全区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前进方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为西藏长足发展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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