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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利益无小事 公开听证解心结
时间:2021-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群众利益无小事

公开听证解心结

——亚东县检察院公开听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谢谢你们,我以后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一名文明驾驶员。”行政被处罚人王某说道。

 

 

 

图为听证会现场。

 

  近日,亚东县检察院就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6名法律专业素养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委政法委代表、县司法局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参与矛盾化解。

 

  2021年3月3日,在亚东县经商的王某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被县交警大队执法人员处以记1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随后到县交警大队接受了处理,并于3月8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终端缴纳了罚款。

 

  王某虽然接受了处理缴纳了罚款,但是心中始终不服,7月26日向亚东县检察院申请监督,认为交警的执法行为缺乏灵活性,对该行政处罚不服,表示自己虽然没有随身携带相关证件,但事后能够及时提供证件受检,并通过手机终端向交警出具其具有驾驶资格的相关证明,但最终还是受到了行政处罚。亚东县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为当事人搭建平等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启动公开听证程序,让王某把想不开的心结、解不开的疙瘩讲清楚。

 

  听证会上,交警部门对本案中王某违法驾车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及幅度进行了详细说明,检察官从程序适用与法律规定角度进行了充分释法说理。听证员在听取了解各方意见后,结合工作生活实际和专业知识分别进行评议,一致认为,县交警大队对王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作出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理恰当。最终,王某表示认识到了该行政处罚于法有据,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行政处罚,并提出了工作建议。

 

  同时,交警部门负责人也表示,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关于对“首次违法可以不罚”的相关规定,以及亚东县公安局发布的便民利民十四项措施,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增强处罚的透明度和普法的主动性。

 

  “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检察机关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的具体举措,全区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坚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重点任务,以案结事了为目标,综合采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等方式,立足检察职能,以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期盼。”自治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该案中,亚东县检察院通过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充分发挥听证员专业、独立、客观的优势,督促各方当事人反思过往主张,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既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又解开了王某的心结,让其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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