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轻罪治理工作。日前,拉萨市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中,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注重把握轻罪案件入罪标准,以“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公开听证会+行刑反向衔接”的轻罪治理新模式,将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从单一治罪向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能转化。
针对该案,达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规范刑事检察裁量权,做到简案精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较少,犯罪情节轻微,无其他从重情节,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该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通过公开听证,将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采取以看得见、听得懂的“公开听证”方式加强检察办案公开度、透明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做好轻罪治理的前半篇文章。犯罪嫌疑人以禁止酒驾义务宣传员的身份,“以身说法+发放宣传单”的形式,主动前往人员密集街道向过往群众进行“严禁酒驾”宣传。此举既给轻罪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又有助于增强犯罪嫌疑人肩负起社会治理的责任感,真正得到教育、感化。
为了消除不起诉案件“不刑不罚”的追责盲区,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移送至该院行政检察条线,及时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做好跟进行政机关的落实情况,做实案件衔接闭环。
“此案的办理,是达孜区人民检察院在轻罪治理领域一次新探索,是将刑事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的新途径。”达孜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探索轻罪治理模式,建立完善协作机制,推动简案快办优办,消除“不刑不罚”的追责盲区,继续以公开透明的听证方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轻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