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主动加强法检联动,积极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依法有效行使诉权。

近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未成年人小卓玛(化名)向其父追索抚养费一案顺利调解,为小卓玛成功维权,向其生父索要抚养费21.6万元,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1月,小卓玛(化名)的母亲确某从日喀则仲巴县远嫁至南木林县某乡的扎某家,但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确某在怀有身孕的情况下回到老家,随后生下小卓玛。因扎某未履行抚养义务,为了替子女索要抚养费,确某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希望检察机关能为其孩子“撑腰”,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向确某了解案情,核实相关事实与证据,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义务,被告作为小卓玛的父亲,负有抚养义务,确某提起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随即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向南木林县人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两家单位协作配合、联动发力,经承办检察官和法官释法说理,小卓玛父亲认识到自己错误,愿意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支持起诉,不止于“诉”,起诉不是目的,解决才是关键。下一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答好“检护民生”的检察答卷,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