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机关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经评审小组评审,按照财政部110号令相关规定,在6家有效供应商中淘汰1家,现将5家入围服务商公示如下:
1.西藏苏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2.拉萨万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3.拉萨佳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拉萨硕峰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5.拉萨凯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在5家入围单位内开展二次综合评分,择优选取2家作为正式定点维修服务商,3家作为备选服务商。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楼三楼3023办公室。
备注:第一阶段评审情况和第二阶段综合评分内容通过通知书形式分别下发给入围和未入围服务商。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