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我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运维项目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采购全流程,保障采购程序合法合规、高效落地,现通过公开比选择优选取专业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全流程代理服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运维项目
2.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择优选取
3.比选内容:择优选取代理机构1家,承担我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运维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4.项目预算:284万元
5.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并纳入代理机构名录;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开标室、评标室、监控设备等硬件设施,且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全职专业从业人员,其中至少2人具备相关从业资格或中级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比选;
4.近三年内比选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项目代理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需提交的资料
有意向的代理机构请于7月27日18:30前,将响应文件报送我院指定地点: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3027办公室(拉萨市娘热路9号)。
四、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一)装订资料统一顺序
响应文件须按以下次序依次编排、装订成册:
1.比选响应函(需明确参与本项目比选,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
5.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包括在藏是否自有评审场地、评审场地基本设备、监控设备等配备情况,在藏专职人员情况(含近3年社保缴纳证明)等;
6.提供近三年(2023、2024.2025)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代理合同复印件);
7.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行拟定);
8.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9.服务方案(含服务流程、时限承诺、质量保障措施等);
1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需明确计费依据,如按国家相关规定或市场惯例,注明是否包含其他费用);
(二)装订硬性规范要求
1.文件统一采用A4纸张,编制完整目录、连续页码,左侧胶装成册,严禁用活页、打孔夹装订,防止文件抽换篡改;
2.所有复印件每页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文件涂改处需加盖公章确认;
3.全套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文件电子版一份(存储介质采用U盘或光盘均可,文件格式:全套资料合并为PDF格式,同时附带可编辑通用文档兼容WPS,适配国产系统,无软件版本限制),封面清晰标注“正本/副本”;
4.正副本及电子介质统一密封于密封袋内,袋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的文件现场拒收。
五、比选流程
1.评审:由我院组建评审小组,根据代理机构的资质、业绩、服务方案、收费标准、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审,确定中选机构;
2.公示与确认:评审结果将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参与比选的所有费用;
2.提交的材料不接受邮件、电子邮件及其他一切传真方式;
3.参选机构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行业管理部门;
4.联系人:边巴次仁,联系电话:13628913336。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