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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山南检察:2022年以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2件42人
时间:2023-06-07  作者:  新闻来源:微山南官方、山南检察  【字号: | |


近日,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在山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近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司法救助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促进修复社会关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来积极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至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6件46人,为困难被侵害人发放救助金84.8万元。特别是2022年以来,全面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2件42人,发放救助金额53.3万元,案件数量是前4年总和的10倍,让群众获得了“国家不落下每一个需要救助群众”的安全感,用生动的检察实践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


强化工作部署

树牢应救尽救的救助理念


牢固树立“应救助尽救助”的司法理念,把司法救助作为民生救济、关怀民生的重要途径,持续谋划、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主动作为。统筹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建设,用好12309互联网平台,通过整合线下线上资源,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推行“司法救助+乡村振兴+特殊人员重点保护”的工作模式,对因案致贫的困难妇女、儿童、残障人士、退役军人为重点救助对象,力争做到应救尽救一个不漏,不搞人为设限。开启全院“一盘棋”模式,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积极与刑事、民事、行政、案管等业务部门对接,建立刑事被害人、民事被侵权人家庭信息互通机制,司法救助案件在各部门、各环节间衔接顺畅,快速流转。对群众提出的救助申请,优化内部衔接流程,快速受理审查,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当事人,凸显司法救助的及时性。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救助金落实到位。


完善机制建设

构建规范高效的救助格局


制定出台《山南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监管细则(试行)》等文件,保障司法救助资金精准高效、规范有序使用。通过引入“银行、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第三方监管义务主体共同履行监管职责,以“一案一委托”的形式,与第三方签署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代管委托协议,共同对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形成全程跟踪监管。坚持上下一体救助,与基层检察院通力协作,开启上下联动救助模式,合力推升救助最大效应。如: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和加查、浪卡子、洛扎、琼结四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救助案件14件14人,发放救助金35万元。


加强协作配合

建立多元联动的救助体系


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相衔接,加强与其他部门司法救助信息共享,坚持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协同并进。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主动加强与教育、民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医保、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沟通联系,共同会签《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构建检察机关牵头、协调多元救助主体、综合采取多种救助措施的“1+N”救助工作格局。如,洛扎县索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市检察院邀请了其居住地教育、民政、乡村振兴、妇联等联合救助单位开展多元化救助和长期帮扶,充分发挥综合救助优势效应。


规范工作程序

实现效果叠加的救助实效


为延伸司法救助效果,全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跟踪回访机制,确保救助效果。综合运用社会救济、心理疏导等手段,积极构建经济救助、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生活关爱、提供法律服务等方式相结合的多元救助模式,为救助对象提供更符合实际、实情的帮助。对救助对象面临心理创伤或未成年的刑事被害人,需要心理救助的,进行心理疏导,通过谈话、交流、跟踪帮扶等方式,帮助其修复心灵创伤,重建生活信心;对相关法律有疑惑的,释法答疑,帮助救助对象通过正当途径合理合法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近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的过程中,运用心理疏导方式2人次,提供法律服务14人次。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检察使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司法救助作为以检察履职惠民生、暖民心有效举措,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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