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区检察机关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并通报典型案事例。自治区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王旭东、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匡凌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近年来,相关环境违法犯罪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是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此类案件中查处难度大,需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紧密配合、有效衔接,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检察机关是如何强化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的?
王旭东: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配合力度。全区检察机关联合执法部门精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深入摸排线索、强化破案攻坚、推动源头治理,坚决斩断环境资源领域犯罪利益链条。二是落实和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注重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通过部门联动、地区联动加强执法办案,重点解决案件信息不对称、移送周期长、立案监督滞后等突出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动员全民参与监督。对核实的举报线索给予一定的举报奖励,提高市民参与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良好氛围。
记者:西藏检察机关为什么要持续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对保护西藏生态环境将起到什么作用?
匡凌:持续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及其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对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西藏检察机关以该专项活动为抓手,推进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有效修复与治理生态环境。自2022年12月启动该专项活动至今,共摸排线索999件,立案796件。共治理河道2073公里,清理水域岸线垃圾6230吨,拆除河内垃圾填埋场5个,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和草地面积3万余亩。二是有效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公益诉讼检察的本质就是助力依法行政,西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机制优势,行政监管与司法监督同向发力,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提升了西藏生态环境治理的整体水平。如办理的督促履行地热水资源保护职责案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出台《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促进地热能的科学开发利用,保护西藏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三是有效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典型案例,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凝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共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参与青藏高原生态和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
记者:西藏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高质效案件得到最高检的肯定,你们主要采取了什么举措?
匡凌: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以科技赋能,提高办案的“精准性”。充分利用无人机、无人船、卫星遥感等勘验取证技术为支撑,有效破解西藏地广人稀,存在生态保护监管盲区的问题。同时,借助“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实现大数据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全覆盖。2024年借助科技支撑摸排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线索225件,立案154件。通过科技赋能强化检察履职办案,有效解决了办案线索发现与取证的难题。二是以案代训,提高队伍办案能力。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按照检察一体化办案要求,抽调办案骨干组建办案团队,以办理有代表性的高质效案件为目标,以案代训,不断提高公益诉讼检察队伍业务线索分析、调查取证、文书写作等能力。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治。一方面,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已建立的情况通报、磋商座谈、线索移送、调查核实等协作机制,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转化为具体的检察案件,以法律监督的实际举措推动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同时,激发“益心为公”志愿者的积极性,发挥其专业特长,助推检察公益诉讼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