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审议自治区检察院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部署启动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学习教育。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高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近期又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加以强调,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自治区检察院作为全区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必须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认识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及自治区党委、最高检的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牢牢扛起学习教育政治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抓本级带系统形成联动效应。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对学习教育负总责,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党支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学习教育总要求,抓紧抓实重点任务,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把正确政绩观牢记于心,践之于行,筑牢思想根基;坚持在“对标查摆”上动真格,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找准突出问题;坚持在“整改整治”上求实效,动真碰硬,抓好整改,推动标本兼治;坚持在“实干担当”上显作为,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法律监督全面提质增效上来,创造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工作成绩。
会议要求,要抓好统筹兼顾,把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引领西藏检察工作真正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动学习教育见行见效。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抓实各项工作,各党支部共同组织实施,一体推进学查改,把严的基调、实的要求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学习教育取得高质量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