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正式发布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名单,全国检察系统共有85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其中,西藏自治区江达县人民检察院入选。
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始于1998年,由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政法委等12部委开展。2019年,共青团中央启动新一轮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两年创建期满,经集中推报、审核把关,来自13个系统的721家创建单位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青少年维权岗主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青少年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生活中的各项合法权益。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探索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优质全面的司法保护。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积极履行未检综合司法职能,参与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