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奋进新征程,西藏自治区妇联决定,授予欧珠旺姆等10人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授予顿珠卓玛等30人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拉萨市林周县卫生健康委等20个单位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授予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街道南嘎社区阿佳“议”起来议事会等30个岗位西藏自治区巾帼文明岗称号,授予次仁拉姆等50人西藏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授予拉萨市城关区人民医院等19个单位西藏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其中,全区检察机关4个集体和3名个人荣获表彰。
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
格桑玉珍 阿里检察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
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巾帼文明岗
山南市曲松县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
格桑央金 林芝市朗县人民检察院四级书记员
次仁白姆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
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日喀则市江孜县人民检察院
阿里检察分院第七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