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主题举办2026年第一期“支部书记(主任)讲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2026年全国两会部署及“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引导检察系统领导干部端正价值追求,强化使命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高生主持并讲话。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把工作成效体现在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实际成果上”“要勇于担当作为,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会上,院机关4位党支部书记和拉萨退休党支部书记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紧扣“十五五”发展新要求,结合检察重点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在对照查摆上动真格,在履职实践中见成效。要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会议要求,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检护民生”工作,用心用情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要积极做实“三个善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西藏检察铁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更优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