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青藏高原腹地、西南边陲的西藏阿里普兰县,是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核心区、“亚洲水塔”重要源头,冈仁波齐、玛旁雍错、拉昂错组成的“一山两湖”世界级生态地标,承载着独特的高原生态功能与极致的自然人文价值。这里平均海拔极高、气候严寒、冻土广布,植被生长缓慢、生态系统极度脆弱,一旦遭受破坏,修复周期长达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生态容错空间近乎为零。
随着神山圣湖文旅产业持续升温,逐年攀升的游客与转山群众,让原本脆弱的高原生态持续承压。面对生态保护与文旅发展、民生保障的多重考题,普兰县人民检察院深耕生态检察主业,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克服高寒缺氧、路途艰险、巡护条件恶劣等诸多困难,以公益诉讼依法履职为抓手,通过精准监督、联动共治、源头防控、普法固本,全方位整治“一山两湖”生态突出问题,用心用情守护“亚洲水塔”源头生态安全,为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筑牢坚实法治屏障。
精准亮剑治湖患 守护高原碧水清流
玛旁雍错、拉昂错作为“亚洲水塔”的核心水系,是高原水源涵养、气候调节的关键生态载体,生态战略地位举足轻重,生态敏感度极高。2024年旅游旺季,普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常态化巡回监督中发现,拉昂错环湖1.2公里岸线存在垃圾堆积问题,塑料包装袋、饮料瓶、食品废弃物等零散垃圾散落于滩涂与浅水区,部分垃圾嵌入浅层冻土。由于高原冻土降解能力极差,存量垃圾若长期滞留,极易造成水体永久性污染,严重破坏湖区生态平衡。
为快速破解湖区生态治理难题,该院坚持一案一专班、闭环化办案,于2024年7月1日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办案干警不惧高原缺氧、路途遥远,深入环湖区域实地排查、现场取证,走访周边商户、民宿经营者、转山向导三十余人,精准查实环卫设施配套不足、环湖保洁力量薄弱、垃圾转运频次不足、生态宣传引导缺位等问题根源。
立足系统治理、标本兼治,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全面清理存量垃圾、补齐管护短板。同时联动自然资源、属地乡镇、文旅部门开展分段摸排、联合整治,推动辖区新增8组垃圾收集设施、4处临时垃圾收纳点位,健全“日常巡查、全域保洁、定期转运、常态监管”的闭环管护机制。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搭建“检察监督+公众参与”共治模式,联动村干部、文旅从业者、生态志愿者开展常态化环湖清捡行动,鼓励群众随手上报生态问题线索,实现湖区生态动态化、全方位监督。经过专项整治,拉昂错岸线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水体水质持续稳定,高原湖泊生态肌理得到有效修复。
联动共治护草场 遏制踩踏筑牢生态屏障
冈仁波齐转山沿线高寒草场,是高原核心生态屏障,也是藏羚羊、岩羊等珍稀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高寒草甸土层浅薄、植被生长周期漫长,自我修复能力极弱。旅游旺季密集的人流、车流,频繁出现的违规碾压、随意踩踏草场行为,导致局部草甸裸露、植被损毁,不仅加剧土地沙化、水土流失风险,还严重干扰野生动物迁徙觅食通道,直接威胁“亚洲水塔”源头生态安全。
针对这一突出生态乱象,2024年11月,普兰县检察院依法对草场生态破坏问题立案办理。11月13日,牵头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属地乡镇、村委会、涉旅企业组建联合核查组,对转山沿线1.5公里受损草场开展分段丈量、实地核查,精准锁定植被退化点位,深入梳理旅游旺季监管衔接断层、现场劝导力量分散、生态管控薄弱等治理堵点,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单合一”,明确整改标准、时限与责任。
在检察机关督促推动下,各责任单位协同发力、精准整改,在草场重点区域增设12块生态警示标识,划定3处草场禁入保护区域,常态化开展巡查劝导,从源头杜绝违规踩踏、碾压草场行为。同时,创新开展藏汉双语生态普法宣传,依托景区游客集散中心、乡镇便民服务点设立宣讲点位,发放双语宣传手册,现场向游客、转山群众普及高原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文明游览规范,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保护意识。经过专项综合治理,转山沿线草场踩踏乱象得到彻底遏制,受损高寒植被逐步恢复,高原草场生态屏障功能持续稳固。
严守红线查违建 筑牢生态安全刚性底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高原生态安全的生命线、刚性底线。2026年3月,普兰县检察院在核查上级交办线索时发现,西藏阿里冈仁波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存在长期违法建设问题,该企业自2014年起,未取得任何合法审批手续,擅自在冈底斯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基本草原管控范围内,违规修建51.25平方米砖混建筑及191.07平方米外围栅栏。经查,涉案构筑物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违规平整土地、铲除原生地表植被,直接破坏草原原貌,侵占自然保护区核心生态空间,严重违反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管控相关规定,损害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与稳定性。
为严守高原生态保护红线、杜绝违建乱象,该院坚持依法监督、源头治理,主动与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磋商研判,细化整改标准、明确整改要求,依法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涉案企业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清运建筑垃圾、补植修复受损草原植被。办案干警全程跟进整改,多次实地复核整改成效,确保违建彻底清零、生态全面修复。同时以个案促全域治理,督促职能部门补齐监管短板,健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常态化巡查、源头防控、动态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防范管控区域违法建设行为,牢牢守住“亚洲水塔”生态安全底线。
深耕高原检察履职 构建边疆生态治理样板
立足普兰边境高寒县域独特的生态区位与治理特点,普兰县检察院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将高原生态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精准的检察履职,探索形成适配高原、贴合边疆、贴合民生的生态检察治理模式,实现生态保护、文旅发展、边境安定、民生福祉有机统一。
该院坚持扛牢生态保护政治担当,锚定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大局,紧盯“一山两湖”核心生态区域,常态化开展巡回检察、生态巡护,以法治刚性守护“亚洲水塔”源头生态安全。坚持司法为民理念,聚焦群众关切的湖岸垃圾、草场退化、生态违建等突出问题,靶向开展专项监督整治,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让边疆群众共享生态治理成果。
同时,该院创新边疆生态共治模式,依托多部门联动机制、公众参与平台,构建“检察监督+行政监管+群众共治”的全方位生态治理体系,破解高原生态监管碎片化难题。统筹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在严守生态底线的前提下,规范文旅产业发展秩序,推动生态保护、文化传承、边境稳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守护地球第三极绿水青山,为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边疆长治久安贡献基层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