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国家,感谢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感谢你们对我孙子的关心关爱,让我们度过难关,更让我们积极地面对生活,我一定把钱用到孙子的学习上,培养他健康成长...”被救助监护人感激地说。
据悉,7岁的洛某(被救助人)母亲因家庭矛盾纠纷被杀害,导致其成为孤儿。1月8日,日喀则市检察院针对该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召开了公开听证会,最终一致评议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3月26日,日喀则市检察院在谢通门县南木切乡政府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检察官向被救助人送去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并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